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且末县隶属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,位于地处塔里木盆地东南缘,昆仑山、阿尔金山北麓,东与若羌县交界,西与和田地区的民丰县毗邻,南屏阿尔金山与西藏接壤,北部伸入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尉犁县和阿克苏地区的沙雅县相望,总面积为14.025万平方公里,为全国面积第二大县。总面积中,山地面积6.23万平方公里,占44.42%;沙漠面积5.38万平方公里,占38.37%;山前倾斜平原面积2.41万平方公里,占17.21%。国道315线和塔中沙漠公路横贯县境。县城距自治州首府库尔勒市经塔且沙漠公路667公里。全县辖1个镇、11个乡(3个牧业乡)、1个良种场、2个国营牧场、2个农业综合开发区,县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且末工程支队。现有总人口6万人,由维、汉、回、蒙、满、哈萨克等十三个民族组成,其中:维吾尔族占76.95%,汉族占22.77%,其他民族占0.28%。现有耕地面积12.6万亩,人均耕地2.1亩。